毛泽东和《商鞅徙木立信论》
到了家,我小心翼翼地拆开封包的塑料膜,从中抽出一份合页件,这是毛泽东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学读书时写的一篇作文,题为《商鞅徙木立信论》。作文纸折缝间印有“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试验用纸”字样,作者在题下写有“普通一班毛泽东”七个字。全文共465字,毛笔手书,字为小楷,清晰无涂改,标点在其右,似为一气呵成。毛泽东1912年春考入湖南全省高等中学校,同年秋即退学自修,此文当写于1912年6月。
商鞅是战国时期卫国人,秦国的秦孝公即位以后,决心图强改革,便下令招贤。商鞅自卫入秦,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现统一度量和郡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立法之初,秦国上下几乎无人相信真会这么干。为争取民心,推动改革,商鞅取三丈之木,立于咸阳市之南门,贴出告示:“谁愿意将此木头扛到北门,奖金十两。”观者众,但没有一人愿扛。商鞅见状,奖金添至五十两,众人愈疑。此时有一人站出来说:“皇上从来未有过重赏,今忽有此令,可能有说法,哪怕没有五十金,总可拿些薄赏吧!”于是扛木至北门。商鞅当众给予奖励,并说:“我说话算数,今后凡事都按说的办。”市民互相传说,都说商长官言出必行,今后要认真执行,于是商鞅之法得以实施。秦国发展成为战国后期最富强的封建国家。
当时,毛泽东的国文教师是柳潜(1878—1930,湖南湘阴人,字钧湄,号涤盫),就是他以此典故命学生作文。毛泽东时年仅19虚岁,因幼年即入塾读书,对历史人文烂熟于胸,对时势弊端了然于心,作文时,稍作思考,便一气呵成: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下转48页)(上接47页)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乌乎!吾欲无言。
柳潜看了毛泽东的作文,感慨良多,在空白处多处写有评语,计有143字,并批给同学“传观”。这些评语是“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骎骎入古”;“精理名言,故未曾有”;“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力能扛鼎”;“积理宏富”。文末还写有总评:“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中国古来常有文如其人一说。读毛泽东中学时所写作文,立论高远,绝无空谈,联想到他早年所作《沁园春·长沙》中的词句“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便见他少年壮志,领袖气概溢于言表。其后的发展,也正如其柳潜老师批语所言:“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古人云:“一文知天下”,“伯乐识良驹”,毛泽东此文,柳潜之批语,可佐铁证。
中央档案馆赠我此物,名为一纸,实乃瑰宝。奇文共欣赏,今亮出文本,我将与同道人共赏之、互勉之。
(责任编辑:武学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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