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密制度 商鞅制造
秦孝公死了,对商鞅怀恨在心的公子驷(秦惠文王)继承王位。一直对商鞅恨之入骨的贵族们群起而攻之,商鞅也给了这些人机会:他在商地招兵买马。于是,谋反的罪名立即扣在了商鞅的脑袋上。
商鞅可不是熟透的柿子,随便让人捏。他指挥私人武装与前来捉拿他的军队对抗。讽刺的是,经过他改革的秦国军队战斗力之强,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他瞬间被击败,然后就逃跑。更讽刺的是,他准备逃出秦国去,但在半路上准备住店的时候,店主不接纳他。商鞅大怒,自己有钱还不能住店吗?店主却告诉他,国家有法律,住店必须出示证明,否则,被国家知道了,要受连坐。
据说商鞅这个时候长叹了一声,说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但法之“弊”还不仅限于此,商鞅在逃亡路上总甩不掉秦军。他如果聪明,就会想到这是告密法起了作用。所有见到他的人都会向秦军告密,所以,他等于是在被所有人监视着一举一动。
最终,商鞅还是跑到了秦魏边境。但魏国人一是怕秦国报复,二是当初商鞅带领军队打败过他们,所以,就不准商鞅入境。商鞅走投无路,被秦军活捉,最后被车裂,成为历代变法者命运的“楷模”。
这个置商鞅于死地的法令就是“什伍连坐法”。该法规定,“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自有信史以来,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告密者应该是商纣时的崇侯虎。从寥寥无几的正史记载来看,崇侯虎应该是纣王设在陕西黄土高原上的一个密探,他的主要任务就是监视高原上的其他诸侯国。崇侯虎在陕西密切注意的是封地在歧山的周伯侯(姬)昌,此人就是后来被千古传诵的周文王。不过,统治者再怎么鼓励告密,终究只是将其作为控制政权的手段,从未将其列入国法。
但是,把“告奸”制度化、严密化,逼着老百姓互相揭发告密,并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的,大改革家商鞅确是中华第一人。
在商鞅看来,“人性恶”,特点就是“好利恶害”,具体表现为“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佚,苦则索乐,辱则求荣。”商鞅的思路是,只要是人,就是坏的。他们在心中藏了很多秘密。这些秘密对国家是危险的,君主和他都不是神,不可能知道这些人的秘密,所以,必须要有告密者。于是,商鞅把告密写进国家法律,并特别提倡亲人之间的“告奸”。
有人认为,“奸”是一些坏事,比如杀人越货、贪污腐化这种被人类道德和法律所公认之奸,这些“奸”是必须要告的,不告才是不道德。这没错,这也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商鞅所谓的“奸”却不是这样。比如,有人认为酷刑太重,这是事实。如果有人告密,商鞅就会将说这话的人处以更严厉的刑罚。也就是说,商鞅所谓的“奸”是完全跟君主和统治阶层的利益相抵触的。秦国的百姓要是碰到这种奸人奸事,就有互相告发的义务。如果你知道“奸”而不告发,有人告发了这件事,你也要受到处罚。所以,整个秦国上下就成了一个告密集中营。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告密,可你不告密,有人抢在你前面告,你就要倒霉了。
为了生存,每个百姓必须要拿出十二分的精神来探听“奸”人“奸”事,包括自己的亲人。而一旦告密,你得到的奖赏将是一个农夫十年劳动才能赚得来的钱,而且还有别的好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做妻子的告发了丈夫,那么妻子的财产可以不被没收,只没收老公的财产。
商鞅所鼓励的这种告密,连商鞅自己都认为非常不高尚。但是,在他看来,秦国想要变成一个强国,就必须如此。因为只有鼓励互相告密,才能使君主知道天下一切事,那么,君主就可以拱手无为,国家就可以长治久安。
在告密法实施不久后,秦国的民风就变得非常古怪了。父子见面,如果没有什么事情从来都不说话;婆婆和媳妇之间没有共同语言。
总之,用西汉贾谊的话来讲,秦国已经成了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也正是这样一个无礼无仁的国家通过告密这一手段达到了“全民自治”,所有人都谨小慎微,一切有害于国王和国家的举动都被检举出来,从而让秦国一跃而成为战国时期的一大强国。
作为把告密写进法律的第一个人,商鞅的结果并不圆满。
在秦孝公还没有死时,有人就劝商鞅急流勇退,明哲保身,被商鞅所拒绝。而且商鞅错误地理解了别人的意思,马上回封地营建城防,招兵买马,准备不测。不知他有没有考虑到,这么大的举动,难道就没有人到秦惠文王那里去告密吗?
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商鞅虽然死了,可他所制定的一些法律却被秦国人保留了下来。自秦始皇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制独裁王朝后,历届王朝的统治者大都喜欢有告密者。
而商鞅,就是自食其果的始作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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