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为什么成功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1-21 属于:商鞅

  •   我们承认,商鞅本人最后死于非命,而他的改革成果却被延续了下来,最终使秦国一跃成为七国中最强的国家。下面我们简单总结一下他的成功经验。
      在诸位法家代表人物中,商鞅重“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据说商鞅为了推行他的改革,搞了一个“移木赏金”的演习,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历史故事――
      为了赢得百姓信任,争取变法成功,商鞅在国都集市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移到北门的人并允诺给他十金。这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民众认为奇怪,没有一个敢去搬的。商鞅接着涨价了:“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后来有一个人搬移了那根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
      变法最终获得成功,也为秦国日后的强盛奠定了坚实基础。提到商鞅变法的内容,大家了解最多的应该是“废井田开阡陌”了,其实他变法当中另一项更重要的内容,是奖励耕战。古代的治国理政方针中有两种路线,一种叫“王道”,意思是通过富国富民的仁政来搞好内政外交,这主要是儒家的观点;另一种叫“霸道”,意思是通过富国强兵来解决周边问题,这主要是法家的观点。商鞅正是后者,如何实现富国强兵的目标呢?那就是奖励耕战。在农耕为主体的社会里,只有“耕”与“战”才是强国之路。
      依靠谁,
      团结谁,打击谁
      三年时间,秦孝公和商鞅在集中力量造势,为变法制造舆论;还有人说,这三年时间主要用来调研考察秦国现行制度,以确立可行性方案。这些说法都有合理之处。改革之前先造势,制造舆论,然后再调查研究,确定方案,最后进行变革,这种思路符合一般的逻辑。但是,也有学者指出,他们还做了一项更为重要的工作,那就是构建支持变法的群体,为变法奠定深厚的群众基础,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依靠谁,团结谁,打击谁”的问题。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商鞅首先打破原来的等级制,进行了重新划分,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
      商鞅下令“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说通俗点就是鼓励大家上战场杀敌,如果为私利争斗,则要严厉惩罚。用这种方法奖励军功,禁止私斗。而且,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也就是说,有功劳的贵族子弟,可享受荣华富贵;无功劳的,虽家富,不得铺张,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份之高低。这一规定无疑打击了奴隶主旧贵族,因而招致他们的怨恨。《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
      制定二十级爵的做法,意味着商鞅彻底废除了原有的世卿世禄制,此后将根据军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拔。这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班固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这也说明了奖励的做法:将卒在战争中斩敌人首级一个,授爵一级,可担任五十石之官。以此类推,斩敌首两个,授爵二级,可担任百石之官。各级爵位均规定了占田宅、奴婢的数量标准和衣服等次。
      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严惩私斗的做法是:为私斗者,各以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由于推崇战功,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在对外战争中,秦国国力进一步增强,扭转了长期以来被动落后的局面。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也结束了秦国长期不与中原诸侯会盟的被动局面,提高了秦国的地位。秦国还用武力逐步占有了土地肥沃、农业发展水平较高的巴蜀地区和盛产的西北地区,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从而为秦国统一全国奠定了物质基础。
      商鞅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新法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商鞅还招募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的,儿子到了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独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这些政策有利于增殖人口、征发徭役和户口税,发展封建经济。
      把权力
      收到改革派的手中
      当然,历史上任何一次变法维新,都不仅仅是一种治国方略的重新选择,而且是一种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这也是改革会遭遇阻力的真正原因。
      商鞅废除井田、奖励耕战等改革措施触犯了贵族阶层对土地和官职具有的垄断特权,因而遭到以太子为首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但商鞅并没有被这些有权有势的人吓倒,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并不只是用来制裁老百姓的,自古“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新法在民间施行了整一年,秦国老百姓到国都说新法不方便的人数以千计。这时,太子触犯了新法。商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推行,是因为上层人触犯它。”将依新法处罚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又不能施以刑罚,于是就处罚了监督引导他行为的老师公子虔,以墨刑处罚了给他传授知识的老师公孙贾。也就是说,商鞅主张首先惩办那两个唆使太子违抗新法的老师。结果,公孙贾的脸上被刻上了墨字,公子虔则因屡教不改而被割掉了鼻子。此后,秦国人就都遵照新法执行了。
      新法推行了十年,秦国百姓都非常高兴,路上没有人拾别人丢的东西为己有,山林里也没了盗贼,家家富裕充足。人民勇于为国家打仗,不敢为私利争斗,乡村、城镇社会秩序安定。当初说新法不方便的秦国百姓又有来说法令方便的,商鞅说,“这都是扰乱教化的人”,于是把他们全部迁到边疆去了。
      商鞅的这种做法看似有点霸道,你骂我不行,夸我也不行。其实,他的意思是“我的法令你没资格评论,只能老老实实执行”。此后,百姓再没有人敢议论新法了。商鞅此举,确实起到了“杀”的作用。
      以上做法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要想推行变法或变革,必须加强中央的权威,把权力收到改革派的手中。唯有如此,才能排除各种干扰,清除阻力,使改革得以顺畅进行,否则鸡一嘴,鸭一嘴,什么事也干不成,最后只能在各种杂音之中陷于失败。这就是商鞅变法成功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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