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经营
我国茶叶生产历史悠久,茶区辽阔,茶类丰富,品质优良,在世界上久负盛名。目前,主要产茶省有浙江、安徽、湖南、四川、云南、福建、湖北、江西、贵州、广东、广西、江苏、陕西、河南和.....等十五个省和自治区。茶叶年产量仅次于印度而居世界第二位。
茶叶按工艺制造方法和品质特色,通常分为红茶、绿茶、花茶、乌龙茶、紧压茶五大类。茶叶具体名称,分别以颜色、产地、茶树品种、花香、加工方法等来命名。它既有营养作用,又有医疗功效,生理上能刺激神经中枢,是我国人民喜爱的一种饮料,是少数民族的生活必需品(称“边销茶”,以砖茶为主),也是一项传统的出口商品,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地位。
过去,由于长期供不应求,茶叶被列为国家计划管理商品。为了照顾茶农需要,国家规定产茶地区自留一定比例,但要求尽量留低档茶,把好茶卖给国家。现在,除少数边销茶外,茶叶已列为开放经营商品。商业部门收购茶叶,要严格坚持“对样评茶,按质论价。”为了保证茶农的合理收益和同其他产品之间的合理比价,国家对全国的主要茶类,规定了具体的收购标准和收购价格,作为收购茶叶评级定价的依据。每套收购标准分为几个级,每级又设几个等价,以便区别茶叶质量高低,确定合理的价格。这对于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促进茶叶生产,提高茶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