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时期的商业
中国明末清初的商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商业。这一时期商品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并且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商业有如下的变化:
(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经营对象发生明显变化,即除了奢侈品和土特产品以外,人民生活所需的各种消费品和生产所用的生产资料的经营日益增多。粮食、油盐、棉花、棉布成为主要商品,铁器、工具、成衣、鞋、袜、烟草、染料等也成为经营对象。商业介入生产的程度加深了。
(二)商业不仅在城乡之间,而且在地区经济联系中的作用日益明显。如江南的纺织业棉花主要来自河南、河北;而湖广的米谷则主要供给江南。我国国内市场出现了由前资本主义市场趋向资本主义的民族的统一市场方向发展的前景。
(三)除原有商业中心进一步发展外,出现了一批新型的工商城市和市镇,并往往以产销某一种商品闻名,如称无锡为“布码头”,镇江是“银码头”,汉口是最大“茶市”,又是“船码头”,景德镇是“瓷都”,佛山是铁器名镇,等等。在工商业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大城市附近,许多乡村市集上升成为著名市镇。商人资本在这些工商城市、市镇中十分活跃,这标志着商业从纯粹为封建经济服务逐步转向同时为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提供有利条件。
(四)商业内部分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有着强烈的变化。商业资本深入城乡,逐渐打破牙行的封建垄断而与小生产者直接发生经济联系,出现了设庄收购。在流通中,产地、中转地、集散地和销地的商业环节分工更明显。在销地市场上,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分工更细。商业内部行业分工也有更大的发展,批发更适应商品生产的发展,零售更适应商品消费的扩大。
(五)随着商业资本的增长,货币的积聚,已出现有少数商人把积累的财富投向生产,个别开办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场手工业,但较多的还是采用商人雇主制。
(六)商人资本社会力量大大增强,行帮性的、地方性的商人集团崛起,著名的有徽州帮、山西帮,其他如广东帮、江苏洞庭帮、浙江龙游帮、山东帮、陕西帮,他们有自己的行会组织。虽仍是封建性的,但已是资本力量的增强的表现。
(七)商业组织内部的关系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出现了很多封建的家族姻亲血缘关系和封建乡土关系的合营,扩大了经营规模,并开始采用委托有经营经验的外姓人经营,开西方“经理”制的先声。店家内部除了使用家仆以外,开始出现人力入股,参与分红的伙计制度以至带雇工性的伙计制度。
但是,明清之际的商业总的说来,还是比较落后,并且发展很不平衡。东南沿海高于内地,城市高于农村。更主要的是,官营商业和封建政府对商业的限制很大,多方抑制资本主义萌芽。最后,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中断了中国封建社会发展过程,使它不能向资本主义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