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转环节
商品流转环节是商业业务经营的具体形式。商品流转过程是由多次购销转手的交换活动完成的。每一次购销行为,就构成一道环节。商业习惯上把各个环节从经营类型上加以概括,划分为购、销、调、存四种环节。
购,就是商品收购,指商业部门(企业)向生产部门(生产者)购买商品(从生产者来说则是销售商品),是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起点。销,就是商品销售,指商业部门(企业)向消费单位(个人)出卖商品,是商品退出流通领域的终点。调,就是商品调拨供应,指商品在商业部门专业公司系统内部的转手买卖,是商品流转过程中途的一种购销形式。但这种商业内部的购销,商品仍然处在它的流转旅途之中,因而跟上述作为商品流转起点的购和作为终点的销,在经济意义上是不同的。存,即商品储存,是商品流转途中暂停的状态,也是商品运动的一种形式。储存既是商业经营中的必要环节,又是商品实体流通中的一种环节。
按照商品在流转过程中的购销性质、对象划分,商品流转环节又可分为批发业务环节和零售业务环节。批发业务是向生产者或其他商业单位购进商品后,再向其它商业单位和零售商业供应商品、或向生产加工单位供应生产消费商品的活动;零售业务是向生产者和批发商业购进商品后,直接向消费者个人供应商品的业务。因此,上述的“收购”“调拨供应”,是属于批发性质的环节;而“商品销售”则属于零售性质的环节。
商品流转环节的形成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结果。在发达的商品生产条件下,由于生产和消费在时间、空间上经常不一致,所以,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媒介交换的商业也不全都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而往往要经过多次的转手。所以,必要的批发环节及其同零售环节的分工,是社会分工的一种进步,它有利于加速流通过程,扩大市场范围,节约资本(金)的使用。但这种环节的分工和存在,应以有利于上述要求为限度。而不合理的、过多的购销环节,则会起相反的作用,从宏观经济效益考查就会形成社会财富的浪费,再生产过程的延长。
商品流转环节应尽可能减少,求得渠道通畅、流转迅速、费用节约的综合效益。但是一种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所需要的环节不能由主观来决定,而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这主要有:(1)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在时间或空间上存在着距离。凡是就地生产、就地消费的商品,经营环节就少;集中生产、分散消费,或分散生产、集中消费的商品,经营环节就多。(2)商业体制和经营机构网络的影响。如商业采购批发经营机构的设置和分布是否合理;商品分配调拨供应的方式是否能按商品的经济流向合理进行,等等。(3)商品本身自然属性的影响。如鲜活商品就要求以最少的环节流转。(4)交通条件。如水陆运输能否直达,或能否联运。这一因素不仅对物流环节有决定性影响,同样也会涉及商业经营机构的设置和业务环节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