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自销渠道
生产企业自销渠道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专门的商业部门收购,自己直接销售其产品的一条渠道。
生产企业自销的形式有:在市场上建立附属的推销或展销机构,试销或处理商品门市部;前店后厂;由商业部门代销;生产部门建立联合销售网等多种形式。
生产企业需要通过商业来销售产品,是由于商业这一分工,能为生产者节约流通时间和费用,能为产品开拓市场。所以一般地讲,在社会化大生产中,生产者是不愿意去自己经营推销(尤其是零售)的。我国现时生产企业自销有发展趋势,一方面是有其客观需要:生产者通过自销可以直接了解市场信息,纠正过去只问生产不问市场的偏向,向生产经营型发展;另一方面是由于管理体制和价格上的原因,对于某些流通环节差价大的、俏销的商品,生产企业乐意自销,不经过产地的商业采购站收购,直接经营向外地商业或本地零售商业的出厂批发业务。从长远来看,生产者自销渠道应是在符合前一种客观要求下发展;对后一种工商经营渠道的矛盾只能通过改革和调整经济体制和价格体制来引导解决。目前解决的办法是由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工业企业可以自销的品种范围,特别是属于计划收购的或紧俏的商品,只能在规定分成的、超计划生产的或自己组织原材料生产的范围之内自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