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差价
同种商品在不同市场、不同流通环节、不同产销季节、不同质量之间的价格差异。我国的差价主要有:工农业商品进(购)销差价,地区差价,批零差价,季节差价,质量差价五种。商品差价金额占计算基价(数)的百分比称差价率。
差价存在的客观原因,是用于商品在生产中或在空间、时间转移过程中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量不同。这些追加于流通过程中的价值,形成了差价的客观基础。
商品差价是国家借以控制价格水平的主要形式,国家通过对差价原则和差价幅度的审定,全面掌握不同市场和流通环节中的价格水平。合理的差价,对于促进商品的顺畅流通,提高产品质量,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合理分配国民收入等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
购(进)销差价 广义的购(进)销差价,是指商品购进价格与销售价格的差额。但物价工作中的购(进)销差价,是指产地购销价格的差额。习惯上对农产品称购销差价,对工业品称进销差价,两者相同。
工业品进销差价,指的是同一时间的同种商品在产地市场上出厂价格与商业批发价格的差额。它由商业批发环节的流通费用、利润构成。进销差价是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道差价环节,是地区差价、批零差价的基础,质量差价、季节差价,首先在这个环节安排,其他环节一般比照其幅度执行。在我国长期的物价工作实践中,国家对地区差价和批零差价都规定了比较稳定的统一幅度。在这种情况下,进销差价的大小,既决定产地价格水平的高低,也影响销地和零售价格水平的高低。因此,它是贯彻价格政策的关键环节。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都要根据统一的价格政策要求,兼顾工商双方的利益来合理安排。在实际物价工作中,对各种商品不能事先规定统一的进销差率来制订价格,只能依据不同商品的具体情况,分别规定或商定厂、销价格。〔参阅《批发价格》条〕商业部门根据实际差价计算出进销差率,作为观察经营盈亏的参考。所以,进销差率的计算,应与核算费用、利润的口径一致,即都以销售额为基数。
农产品购销差价,指的是收购价格与产地销售价格的差额,有三种具体形式:收购价与零售价格的差价,这一般是原物销售的生活消费品,如鸡蛋等;收购价格与批发价格的差价,这一般是供应当地的手工业原材料和中药店的中药材;原料收购价与成品销售价格的差价,如生猪收购价格与猪肉销售价格等。
我国的农产品主要是供应城市和出口,商业部门在产地销售的农产品所占的销售比重极小。所以,在购销差价的掌握上,要以有利于正确处理同农民的关系为考虑问题的重点,从紧安排。与工业品差价不同,国家对农产品主要是通过规定购销差率来控制产地销售价格水平。为了同农民考核差率大小的口径保持一致,差率用收购价格作基数计算。
农产品的产地分散,产地不能以县为单位来划分。只有向外调出商品的市场才能作为产地来安排销售价格;非产地市场要按销地安排价格,由于这些市场距产地较近,地区差价要从低掌握。
地区差价 同种商品,在同一时间、在不同市场之间的价格差异。产生地区差价的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商品在地区之间流通时,经营者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取得一定的利润,这些都要在价格上得到补偿和反映;其二是由于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不同,生产同种商品的成本有差异。只要在较差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商品是社会需要的,这种成本的差别就应在价格上得到照顾。合理的地区差价,能够促进商品的正常流通;便于发挥优势,合理配置社会生产力,提供更多的社会需要的商品;有利于正确调节国民收入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分配,巩固工农联盟,加强民族团结,加速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
对于由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不同所引起的地区差价,应在补偿成本的基础上,按照对主产地与次产地、新产地与老产地、先进地区与后进地区的不同价格政策来安排,以协调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这主要是解决产地价格水平问题。
由流通所引起的地区差价,是关系广大地区的价格水平问题。通常说的地区差价主要指这种差价,它是研究地区差价问题的重点。合理安排这种地区差价要掌握好的几个原则问题是:计算价格的起点;整个流通范围内的计价环节(即安排几道差价)和市场归属(即各类市场属于哪道差价环节);各环节的差价水平。工业品价格、农产品收购价格、农产品销售价格的地区差价,在具体政策上不尽相同。
工业品地区差价,指的不同市场间批发价格的差价。在整个流通范围内,差价分为三段:大城市或产地市场至销地中等城市(中转市场)为一级,称“大中城城”地区差价(或第一道环节地区差价);中等城市至县城关(包括大集镇)为一段,称“中小城城”地区差价(或第二道环节地区差价);县城关至农村市场为一段,称“城乡”差价(或第三道环节地区差价)。各种商品依其流通范围的大小和购销市场地理位置的不同,分别按一、二、三道环节来安排差价。差价计算办法和基本幅度是:各段都按合理流向的进货市场的批发价格为基础,加合理运杂费和“综合差率”(利息、损耗、经营管理费、利润四项率的综合)。“综合差率”的幅度是:“大中城城”3-5%;“中小城城”1.5-3%;“城乡”酌加。执行这些原则,有利于促进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
农产品收购价格地区差价,指的是不同市场间收购价格之间的差价,它的大小关系到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水平。1958年以前,我们基本上是按照集散市场的价格为基础,采取递远递减,层层扣除费用、利润的办法来掌握地区差价的。这种计价办法,使产地尤其是边远地区价格偏低,不利于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扩大货源。1958年废除了这种办法,改为主要依照产地的农产品之间的合理比价来订价。由于农产品的比价以粮食价格为中心,粮价在一个省乃至一个经济区内城乡之间不保持差价或保持较小的差价,这样就能防止一些价小体大的农产品在边远地区订价太低的问题。在不违背合理比价的前提下,保留适当的地区差价。目前,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地区差价,一般按两段安排,即:农村市场至县城为一段,称城乡差价;县城至大中城市和集中的销地(如大型工矿区)为一段,称城城差价。城乡差价是农产品收购价格地区差价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引导农民按合理流向出售农产品,发挥民间运力,节约社会劳动等方面的问题。所以,制订计划价格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商品的情况,妥善掌握差价水平。
农产品销售价格的地区差价,有两种计算形式:一种是在产地调拨价格(应将各地调来的加权平均计算)的基础上,加销地商业部门的费用和利润制定批发价格。产地至城市和工矿区采用这种办法,是我们安排销售价格地区差价的重点;另一种主要是在中转市场批发价格的基础上加一定差价来制定县城主要是以下市场的批发价格。计价环节一般不超过两段,最多不超过三段。各段的利润要根据不同商品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批零差价 是同种商品在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它由零售企业的流通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批零差价的大小,直接决定零售价格的高低,从而关系国家、消费者和零售商业的利益。合理的批零差价应以保证零售商业能够正常经营和正确处理积累与消费的比例为原则。
批零差价占批发价格的百分数称批零差率。国家通过规定批零差率,控制零售价格水平。国家规定的一般商品批零差率总幅度为8-18%,小商品可以不受这个幅度的限制。各种商品的批零差率,要根据不同商品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小、经营难易、价值大小、损耗多少、周转快慢等因素来分别规定。
用批零差率计算零售价格的公式是:
零售价格=批发价格×(1+批零差率)
季节差价 同一市场的同种商品在不同季节的价格差异。季节差价是由于商品生产和商品消费在时间上存在着明显的季节性矛盾所引起的。为了解决或缓和季节性供求矛盾,鼓励商业部门和生产者储存。以备淡季或时令季节供应;鼓励生产者尽量适应消费进行生产;以及鼓励消费者提前购买,就要保持合理的季节差价。
建国后我们为了纠正旧中国商业季节差过大的状况,照顾生产者、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由于对资本主义商业进行改造的需要,曾大幅度地缩小了季节差价。后来逐步取消了粮食、棉花、油料和工业品的季节差价。保留季节差价的商品只有一些鲜活商品。这些做法有一些是不符合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客观要求的。现在已恢复一些商品的季节差价,包括耐用消费品的季节差价,以补偿由于季节性储存而耗费的费用。这有利于生产和经营部门经济核算,也有利于指导、调节消费。
质量差价 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同一商品由于质量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异。质量差价有许多具体的形式,如等级差价、规格差价、品种差价、牌号差价、包装差价、含量差价、新陈(老嫩)差价、鲜活差价等等。但归纳起来则是根据三种类型的质量差别规定的:(1)根据商品质(品质)的差别规定的差价。例如,正品的质量优于副品,正品价格高于副品价格等等。(2)根据商品量(规格)的差别规定差价。例如,同质汗衫,90厘米比80厘米的要多耗费,前者的价格就要高于后者等等。(3)根据商品的质和量结合在一起的差别规定的差价。例如,32支纱90厘米一等品汗衫与21支纱80厘米二等品汗衫的比较,差价就比上例还大一些。所以质量差价的基本形式是等级差价和规格差价。按质论价,主要指第一种类型的质量差价,应该以使用价值,即以各种商品应有各种质量指标综合计算的质量系数为基础来规定差价。
影响商品质量不同的因素很多。例如,原材料的质量、自然生产条件和制造工艺水平等等。要根据这些因素体现在商品质量中的情况,分别以使用价值的差别和价值的差别,或者以两者综合计算的差别为基础规定质量差价。
实行质量差价,能够促进生产者树立质量第一的观点,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商业经营单位加强运输、保管等项工作,维护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也有利于不同质量的商品都能正常销售,做到交易公平。
质量差价要坚持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同质同价,对劣质产品规定惩罚价格的原则。搞好质量差价工作,落实质量差价政策,既要把质量差价的有关问题规定好,又要求基层单位切实执行。在规定方面,要划分好按质定价的商品范围,就是组织按质定价的商品集团,把质量上可以比较、价格上执行统一政策要求的产品(商品)划在一起。农产品则应划分等级,这项工作一般是以商业部门为主进行的。划分等级必须是工农业生产兼顾、生产同消费兼顾、等级繁简适当,以促进提高质量,并使不同质量的农产品能够物尽其用,节约社会财富,同时便于执行。
各种商品的质量差价,都是以标准品价格为基础来计算非标准品价格的。所以,要把标准品选择好。工业品应该以上等品(正品、一级品、甲级品等)和销售量大的规格作标准品,以促进提高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农产品应该以中等品为标准品,以保证这种商品价格总水平的实现,保护农民利益。
商品的购销价格都要实行质量差价,其中,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的质量差价,是各销售环节质量差价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