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体系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0-12-23 属于: 商业百科知识

价格体系是指价格的分类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我国的价格可以进行多种分类。但最主要的分类是:

按价格的性质和形成的特点不同来划分,有计划价格和非计划价格(主要指集市贸易价格)。计划价格在价格体系中占主导地位,非计划价格则居于从属地位。

按国家对价格管理的形式划分,有国家定价、国家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定价、集市贸易价格。国家定价是主要的形式。

按价格所处的流通环节划分,有农产品收购价格,工业品出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调拨、供应价格;此外有非商品收费。这些价格是现实经济中的具体价格形式,它们的关系是:农产品收购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是流通的起点价格,批发价格和调拨价格是中间价格(工业生产资料价格除外),零售价格是最终价格(非商品收费属零售价格性质)。

此外,按价格本身的分类,还可以分为工业品价格,农产品价格等大类。大类之下还可细分,例如农产品价格可分为粮食作物价格,经济作物价格等等。

不同的价格分类,从各个不同角度说明了价格之间的联系。分类及其相互关系构成了价格体系,其中主要的是比价体系和差价体系。

不同类的商品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构成比价体系。主要比价有:农产品比价,工业品比价,工农产品交换比价。同种商品在流通过程中,各环节价格存在一定的差价关系,构成了差价体系。差价有:进(购)销差价,地区差价,批零差价,季节差价,质量差价(属于比价的类型)。商品的比价和差价,把全部商品价格纵横联结成为有机的整体,从而国家可以通过合理规定差、比价原则、计算办法以及具体的标准,来有计划地管理价格。

此外,一些特殊的价格,如价格补贴、优待价格等,也是我国价格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

计划价格 国家有计划制订的价格。包括国家统一订价和浮动价格。国家统一价格在现阶段包括:主要工农业商品购(收购、出厂价格)、销价格,铁路、民航、邮电、主要水运的价格和主要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等。浮动价格分为三种形式:一是规定最高限价,允许在规定的幅度内向下浮动;二是规定最低限价,允许在规定的幅度内向上浮动,这种浮动价带有保护生产(主要是农业)的特点,故又称保护价,三是规定中准价,允许在规定的幅度内上下浮动。

计划价格是我国价格体系的主体,居于主导的地位。制订和调整计划价格,要自觉运用价值规律,以商品价值为基础,考虑供求情况,贯彻物价方针、政策的要求;并要按物价分工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办理。价格计划是国民经济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要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合理的价格,有利于促进工农业生产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促进商品流通的顺利进行,促进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保证人民生活的安定和逐步改善,有利于保护和合理利用物质资源。

非计划价格 计划价格的对称。是由买卖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我国现阶段的非计划价格,主要指农村集市贸易价格和城市农贸市场价格。它受价值规律调节,具有自发性,能够冲击计划价格。因此,对集市贸易必须按照“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加强对集市贸易的行政管理,并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使集市贸易价格向计划价格靠拢,以限制其消极作用。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利用价值规律调节产销的作用,国家开放了三类小商品的价格,可以工商协商作价,可以议购议销,这也属于非计划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