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业与对外贸易的关系
社会主义国内商业与对外贸易,属于商品流通的两个经济部门。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的关系。但是,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矛盾,主要是在货源分配上的矛盾。因为在社会产品一定的情况下,增加出口,就要相应压缩一些国内贸易的货源。
正确处理内外贸易关系,要从全局出发,双方互相支援,并掌握以下原则:
(一)凡是能办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要兴办专门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从生产着手,解决内外贸货源的矛盾。
(二)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既要立足国内市场,又要重视国外市场。在具体商品上,要区别对待:凡属国计民生的重大商品,首先要满足国内需要,按照国家计划有限制地出口;同人民生活关系不十分重要的商品,可适当压缩内贸,增加出口;有些商品对人民生活来说,可有可无,应尽先出口;还有些商品弃之为废,收之为宝,则应积极扩大货源,争取出口。
(三)在进口方面,必须实行保护国内商品生产、稳定国内市场的政策。国家实行对外贸易许可制度、关税制度,允许或鼓励我国暂时还不能生产的技术设备进口,或国内市场缺乏的急需商品的进口;限制或禁止国内能生产并满足供应的商品进口。
为了调剂和繁荣国内市场,还可以利用国内外市场不同品种、不同时间的差价,进行品种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