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媒介的商品交换关系
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商业所媒介的商品交换关系主要有:
(一)全民所有制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主要是通过商业部门组织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来实现的。
(二)集体所有制经济相互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各个集体所有制企业都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彼此之间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其它产品,主要是由商业部门通过市场商品交换来实现的。
(三)全民所有制经济内部各国营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国营企业都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存在着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彼此之间所需要的产品不能进行无偿调拨,而只能通过商品交换来实现。这种交换主要是生产资料的交换,它绝大部分由物资部门媒介,一部分则是由商业部门来媒介的。
(四)国家与职工之间的商品交换关系。社会主义国家在贯彻按劳分配时,以货币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形式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用货币收入购买商品的交换关系实质上是国家对职工分配个人消费品的一种特殊形式。商业部门通过组织市场商品供应,以最终实现职工的按劳分配。
(五)国家同农民的商品交换关系。这主要是通过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收购农副产品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