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物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效用。它是商品两个因素之一,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它本身并不反映社会生产关系。比如,从玉米的滋味中,我们不可能品尝出它是资本主义制度下雇佣劳动者生产的,还是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体农民生产的。不论什么社会,使用价值总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使用价值越多,社会财富也就越丰富。
商品必须是一种可以用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品。例如,小麦可用来满足人们吃的需要,机器可用来满足人们生产上的某种需要。物品的效用使物品具有使用价值。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能成为商品,因为它不会被交换对方所接受。但是,有使用价值的产品,不一定都是商品,如农民自种自食的菜就不是商品。作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是通过交换用来满足别人需要的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可以从质和量两方面来考察。从质上看,不同的商品,由于它们的自然属性不同,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同一种商品,也可以有多方面的使用价值。例如,木材既可以用作燃料,也可以用来制造各种生产工具和家具等。随着人们对物质的认识不断加深,同一产品还会陆续发现其新的、更多方面的使用价值。从量上看,任何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具有一定的数量。由于各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具有不同的性质以及人们的不同习惯,因而各种商品使用价值的计量尺度是不相同的。比如,布用“尺”为计量单位,石油用“吨”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