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

拼音:sī mǎ qiān同义词:太史公属于::西汉

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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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或前135年-前90年),字子长,左冯翊夏阳(今陕西韩城)人(一说山西河津人),是中国西汉时期著名的史学家文学家。他撰写的《史记》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因此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又因曾任太史令,故人称太史公

生平

早期经历

司马迁,前145年生于家乡门(今陕西省韩城市),年十岁则诵古文,十九岁时,他从长安出发,足迹遍及江淮流域和中原地区,并对所到之处的风俗进行考察,采集传说。早期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莋、昆明,还报命。”二十五岁时,以使者监军的身份,出使西南夷,担负起在西南设郡的任务。足迹遍及“邛、莋、昆明”等地。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司马谈去世,三年之后,司马迁承袭父职,任太史令,同时也继承父亲遗志(司马谈临终曾对司马迁说:“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准备撰写一部通史。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司马迁与唐都、落下闳等共同定立了“太初历”,该历法改变了秦代使用的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的习惯,而改以正月为岁首。从而奠定了其后两千年来所尊奉的历法基础。之后司马迁便潜心修史,开始了《史记》的写作。

自序

自称其先祖是颛顼时期的天官。《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说:“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

《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司马迁说:“(他)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夫子遗风,乡射邹峄;厄困蕃、薛、彭城,过梁、楚以归。

获罪

传闻中,在司马迁撰写《史记》时,汉武帝翻阅《孝景本纪第十一》和《今上本纪第十二》后,认为司马迁的叙述有意贬损自己,不禁勃然大怒,命人削去了书简上的字,并把这些书简扔掉了,可见当时汉武帝对司马迁已经甚为不满。

汉武帝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名将“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主动请缨出击匈奴,兵败被俘,汉武帝震怒。满朝文武都认为李陵叛降,当族诛。而在这时,身为太史令的司马迁却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兵败投降是因为“矢尽道穷,救兵不至”,而且李陵是希望“欲得其当而报汉”。李陵虽然兵败,但是他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于天下”。

司马迁这番表述却没有得到汉武帝的理解,汉武帝认为他是藉李陵之功,诋毁这场战争的主帅李广利(此人为汉武帝宠姬李夫人的哥哥),进而批评自己用人不当,造成军事失利,再加上司马迁在撰写史记时,内容有意贬损汉武帝的心结,在大怒下将司马迁投入牢狱,以“诬罔”(欺骗皇帝)的罪名判处死刑。当时的死刑有两种方式可以充抵,第一种是“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另一种是按照汉景帝时期所颁布的法律“死罪欲腐者,许之”,处以腐刑(阉割)。由于没有足够的金钱可以赎罪,司马迁只得接受腐刑,叹为“大势去矣”。对此他曾表示过“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刑余之人无所比数非一世也” 。

著书

出狱后,司马迁改任中书令,发愤撰写史书,亦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公元前91年完成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史记》最初为各国史书的通称,司马迁的著述也正是参考战国时期各国史记所作。在司马迁的原著序中,将本书称为《太史公》。后世称《太史公》为《史记》后,《史记》才成为本书之专称。司马迁完成《史记》后,知道该书不被当世所容,故预先将正本存之名山,将副本置于京师,以期流传后世。

卒殁

对于司马迁的死,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使得卒年无法确定,死因也众说纷纭。

有史料认为司马迁一直到汉昭帝年间善终,有人认为司马迁完成《史记》之后,便隐居山野,不知所终,故无从?考。1916年,王国维第一次将司马迁生卒年作为学术问题进行考证,以为卒年“绝不可考……然视为与武帝相终始,当无大误”。从巫蛊之乱到汉武帝去世这一段时间,司马迁是否仍在世,不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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