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生产力

来源:百科故事网 时间:2022-09-01 属于: 中国资源科学

林业用地或有林地的总体生产能力。这是一个综合评价森林资源生产力的概念。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林业用地利用率;二是有林地的生产力。

林业用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用地、宜林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沙荒地以及林区内林业生产设施和建筑物用地等。林业用地利用率取决于有利用价值的土地中能够用于发展林业的土地数量。据“七五”森林资源清查,中国林业用地面积为26289万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27.4%,林业用地面积较大,但林业用地利用率较低,有林地只占林业用地的50.05%,远远低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的水平。美国、德国、日本、芬兰、朝鲜等国的林地利用率都在90%以上。即使在中国重点林区,它们的林地利用率也低于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的水平,如吉林为77.5%、黑江73.6%、福建68.8%、云南63.7%、湖南55.1%等。

有林地生产力通常指单位面积上林分立木蓄积量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森林资源的生产力水平。广义还包括经济林和竹木的生产力。这是由于有林地由林分、经济林、竹林构成。目前中国有林地面积为13370万公顷,其中林分面积11370万公顷、蓄积量10137万立方米,平均每公顷蓄积量89立方米。